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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餐饮行业有哪些启发?

要点说明---《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在今年7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履行餐饮油烟污染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台账和餐饮油烟污染巡查发现制度,对餐饮服务项目经营场所选址,证照办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和清洗记录等情况进行巡查,及时报告和制止违法行为,依法引导。”由此可以看到针对油烟治理,相关单位是重拳出击,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和巡查。此外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研究团队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研究工作,建立了 2010~2018 年中国生活源 VOCs 排放清单,结果表明餐饮油烟(包括家庭餐饮、食堂餐饮和社会餐饮)成为生活源VOCs排放的第三大来源,约占14.7%。因此,油烟治理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亟不可待。

针对以上,我们可以了解到餐饮业的油烟整治是已经在相关单位的重点工作里面了,对此,我们餐饮业需要做到哪些工作呢?从《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遵循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分类治理﹐推广先进实用的油烟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发挥科学技术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本条条例说明:无论是什么规模的餐饮行业,都必须安装有有效的油烟净化设备。

第五条(责任主体)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是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本条条例说明:无论是什么规模的餐饮行业,都必须做到油烟设备正常使用,针对相关部门的巡查时,必须要配合相关工作,做到只要产污,就要治理。

第十四条(净化设施安装)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油烟净化设施应当与餐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餐饮服务场所集聚经营区应当配套建设油烟集中收集和净化设施。倡导有条件的居民住宅楼安装油烟集中净化处理设施。本条条例说明:A、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匹配,(风机的风量和净化设备的处理能力必须相匹配,灶台数量和处理能力也必须匹配);B、油烟净化设施应当遵循“三个同时”原则;C、餐饮服务场所集聚经营区(商业综合体)应当配套建设油烟集中收集和净化设施;D、有条件的居民住宅楼安装油烟集中净化处理设施。

第十五条(净化设施的使用和养护)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建立清洗﹑维护台账,相关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烟道。本条条例说明:清洗、维护台账已经开始规范,各商家需要养成台账记录的习惯,以供相关单位查阅。

第十八条(油烟排放)餐饮油烟应当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并严格执行法定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排入民用烟道、下水管道或通过私挖地沟等方式进行排放,不得封堵﹑改变专用烟道,不得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视为油烟排放超标。本条条例说明:油烟不得排入民用烟道、下水管道或通过私挖地沟等方式进行排放,不得封堵﹑改变专用烟道,不得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则为超标,直接对准各大烧烤摊,需要规范油烟治理,不可直接露天烧烤,必须配备相关净化设备,并且做好台账记录。


附件:《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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